王海艳,男,汉族,中共党员,1979年7月出生,法学学士,在职研究生学历。现任福山区委政法委副书记、综治办主任。
王海艳同志在儿童村成长、成才,大学毕业后长年奋战在政法一线。自幼沐浴在党的阳光下,成长在社会的关爱中,始终怀着感恩的心对待生活和工作,把对社会的感恩和对党的忠诚转化为履职尽责的不懈动力,勤奋进取,敢于担当,清正廉洁。工作中,他坚持干一行、钻一行、精一行。担任领导干部后,立足岗位职责,敢闯敢试、富有成效。近年来为使市委市政府提出的“三城联创”工作在福山区取得实效,他主动带着课题向领导汇报,组成专门调研组,开展调查研究,提出了一系列建设性意见,参与打造了一批在全市、全省叫得响的政法综治亮点,为建设法治烟台、平安烟台、和谐烟台贡献了自己的青春与才干。其个人也先后获得“全省政法系统先进个人”“烟台市平安烟台建设先进个人”“烟台市政法系统青年党员标兵”“烟台市十大青年政法标兵”“烟台市政法系统十佳青年党员”等荣誉称号。
王海艳同志的典型事迹,2016年新华社主流媒体《新华每日电讯》、中央政法委机关报《法制日报》均做过专题报道。